住宅性能評估收費標準調整,調整說明如下:針對「新建住宅性能評估」之評估費用(書面審查)及「既有住宅性能評估」等2項費用調漲,其餘則維持原收費,並自113年1月1日起採用新收費標準辦理,新收費標準請參閱申請文件中收費標準(8項)及收費標準(既有)內容。
訊息公告日:1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