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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費用依新建住宅與既有住宅而有不同收費標準;新建住宅評估收費分為初步評估費用、評估費用、技術諮詢費等項目。既有住宅性能評估收費分為評估費用。評估費用主要因建築總樓地板面積及設計圖上之住戶形式多寡而有所不同。收費標準說明如下:

一、    收費原則

新建住宅性能初步評估費用

  1. 乙方申請評估時應依甲方規定繳交評估費用,其收費原則說明如表1所示:

    (1) 申請新建住宅性能初步評估通知書

評估費用+結構安全性能現場勘查費*(詳2.說明)+結構安全性能現場抽查費* (無則免)(詳3.說明)。

    (2) 申請新建住宅性能評估報告書:評估費用(*1)+現場勘查費。

*1已申請初步評估通知書者免收書面評估費用,但有辦理變更設計案,加收書面評估費用,依表列金額折半收取。

表1.新建住宅性能初步評估費用計算表(自113年起)

住宅類型總樓地板面積評估費用
獨棟住宅未滿150 m²40,000元
150 m²以上~未滿300 m²60,000元
超過300 m²P×60,000+60,000元
集合住宅未滿500 m²20,000+T×30,000元
500 m²以上~未滿1,000 m²30,000+T×30,000元
1,000 m²以上~未滿3,000 m²35,000+T×30,000元
3,000 m²以上~未滿5,000 m²40,000+T×30,000元
5,000 m²以上~未滿7,000 m²45,000+T×30,000元
7,000 m²以上~未滿10,000 m²(含)50,000+T×30,000元
超過10,000 m²S×10,000+50,000+T×30,000元

2.結構安全性能現場勘查費:依「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第五條辦理安排現場勘查會議。

(1) 原則現場勘查3次(第一次:基礎版、第二次:B1F頂版/1F底版、第三次:重要轉折層),另依個案設計內容,可由評估機構視個案調整勘查次數。

(2) 現場勘查費計算方式:單次勘查費用20,000元。

3.結構安全性能現場抽查費:因結構安全性能評估類別,耐震設計項目勾選「符合 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有關耐震工程品管之相關規定」,需依抽查頻率計畫表(表2)計算收費。

(1) 乙方需於領得建造執照後且結構體開工前提出申請,甲方有權依據工程進度評估是否受理申請。

(2) 現場抽查費計算方式:單次抽查費用20,000元,抽查次數依抽查頻率計畫表 計算。

表2.新建住宅結構安全單項評估抽查頻率計畫表

抽查小組\個案規模單層樓地板面積≦1,500M21,500M2<單層樓地板面積≦4,500M2單層樓地板面積>4,500M2
大底1次1次1次
地下結構體各層1次/層1次/層1次/層
一樓版1次/層1次/層1次/層
地上結構體各層1次/3層2次/5層1次/2層
屋頂版1次/層1次/層1次/層



註:

  1. 獨棟住宅總樓地板面積大於300 m²者,P=〔(總樓地板面積-300)/300〕,P值算至小數點後一位並四捨五入。
  2. T為住宅形式數(同型之住宅僅評估一戶)。
  3. 集合住宅總樓地板面積大於10,000 m²者,S=〔(總樓地板面積-10,000)/5,000〕,S值算至小數點後一位並四捨五入。
  4. 集合住宅申請費用基本費為新台幣96,000元(未稅)。
  5. 初步評估通知書或評估報告書每一申請案核發一本,申請加發每本加收500元整。
  6. 若需標章則加收中文標章製作費(含標章一式、證書一張)為10,000元整(未稅)。

新建住宅性能評估費用

新建住宅性能評估,應派員至現場勘查及實施必要之檢測,此一部分與綠建築標章現場查核費相似,故新建住宅性能評估費(確認/現場勘查費用)計算乃參考綠建築標章收費概念編列,申請新建住宅性能評估報告書之費用計畫可分為:

  1. 已申請新建住宅性能初步評估個案:
    • 評估費用全部減免,但有辦理變更設計案,加收書面評估費用,依表列金額折半收取。
    • 現場勘查費
  2. 未申請新建住宅性能初步評估個案:
    • 評估費用
    • 現場勘查費

表3.新建住宅性能評估及現場勘查費用計算表(自113年起)

住宅類型總樓地板面積評估費用(書面審查)現場勘查費(評估確認)
獨棟住宅150 m²以下(含)40,000元20,000元
150 m²以上~300 m²以下(含)60,000元25,000元
300 m²以上P×60,000+60,000元30,000元
集合住宅500 m²以下(含)20,000+T×30,000元20,000+T×10,000元
500 m²以上~1,000 m²以下(含)30,000+T×30,000元30,000+T×10,000元
1,000 m²以上~3,000 m²以下(含)35,000+T×30,000元35,000+T×10,000元
3,000 m²以上~5,000 m²以下(含)40,000+T×30,000元40,000+T×10,000元
5,000 m²以上~7,000 m²以下(含)45,000+T×30,000元45,000+T×10,000元
7,000 m²以上~10,000 m²以下(含)50,000+T×30,000元50,000+T×10,000元
10,000 m²以上S×10,000+50,000+T×30,000元S×10,000+50,000+T×10,000元



註:

  1. 獨棟住宅總樓地板面積大於300 m²者,P=〔(總樓地板面積-300)/300〕,P值算至小數點後一位並四捨五入。
  2. T為住宅形式數(同型之住宅僅評估一戶)。
  3. 集合住宅總樓地板面積大於10,000 m²者,S=〔(總樓地板面積-10,000)/5,000〕,S值算至小數點後一位並四捨五入。
  4. 集合住宅申請費用基本費為新台幣96,000元(未稅)。
  5. 初步評估通知書或評估報告書每一申請案核發一本,申請加發每本加收500元整。
  6. 若需標章則加收中文標章製作費(含標章一式、證書一張)為10,000元整(未稅)。

新建住宅性能評估技術諮詢費用

推動初期為鼓勵申請者參與,故將總樓地板面積之級距及費用減少,同時申請技術諮詢服務者如後續申請新建住宅性能評估時給予88折優惠。

表4.新建住宅性能評估技術諮詢費用計算表

住宅類型總樓地板面積評估費用
獨棟住宅1,000 m²以下(含)16,000元
1,000 m²以上20,000元
集合住宅5,000 m²以下(含)36,000元
5,000 m²以上~10,000 m²以下(含)50,000元
10,000 m²以上60,000元